改革进行时(第二期)
对当前党政机构改革的认识
市委编办副主任 王晓江
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民族复兴的必然要求。
近期,中央办公厅、省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严明纪律切实保证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省委编办下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做好深化全省党政机构改革准备工作的通知》。明确省以下党政机构改革,由省级党委统一领导,改革方案在2018年年底前报党中央备案,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今年进行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一场全方位、立体式、战略性的组织变革,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进一步将党对一切工作的全面领导权制度化,不断提高党的全面领导水平,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价值定位。构建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目的定位。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目标定位。此次改革不再是单纯的政府机构改革,而是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这是2018年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最鲜明特色。为什么要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追根求源,这是构建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的内在需求与必然选择。
党和国家各类机构是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的最基本单元。各类机构形成的机构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第一个层面。职能是机构的载体,于是,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构成国家治理体系的第二个层面。各类机构在履行职能过程中相互作用形成的权力体系,构成国家治理体系的第三个层面。
就第一个层面来说,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首先要统筹设置相关机构,形成组织结构科学、总体功能优化的“党政机构布局”;这个布局不应该是一个短期部署,而应该是打基础、立支柱、定架构的战略布局。简言之,这个党政机构布局就是中国特色现代化治理体系的组织架构。
就第二个层面来说,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关键在于统筹配置相近职能,理顺和优化党的部门、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之间职责关系,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
就第三个层面来说,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核心在于将党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全面领导权制度化。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使得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协调行动。
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最基本的单元又形成一些子体系。如领导体系、政府治理体系、武装力量体系、群团组织体系等,这些子体系本身就是相对独立的力量体系。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不仅要彰显各子系统的力量,而且要使得各子系统彼此相得益彰、协同增效,聚合成整个国家治理体系的合力,更好地适应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有效支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深化人大、政协和司法机构改革,统筹党政机构设置,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增强党的领导力。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形成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提高政府执行力。深化跨军地改革,完善民兵预备役、国防动员体制机制,形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武装力量体系,增强人民军队战斗力。深化群团组织改革,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形成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组织体系,激发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活力。党的领导力、政府执行力、人民军队战斗力、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活力做到共鸣共振,才能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
作为我们市委编办而言,当前就是要深刻领会改革的重大意义,打基础、抓基层、做准备,我认为最起码要做到三个立足:一是立足于总结,汲取成功经验。对近年来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放管服改革、重点领域改革等情况进行总结和回顾,坚持问题导向,对改革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同时重点对各县市区、各部门整体职能发挥、内设机构设置、职责分配优化、部门职责边界理顺等方面进行调研探讨,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对存在问题进行分类,属上级管理的问题及时上报,属本级的问题记录在册,做到心中有数,为下一步开展党政机构改革,理顺机制体制打下坚实基础。二是立足于实际,着力理清思路。从群众关心的教育、医疗卫生、民生服务等领域入手,对职能履行、业务办理、编制节约挖潜等情况进行了解摸底,并对行政许可、公共服务、证明材料清理等工作效果进行征询,为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提供第一手资料。同时针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社会治理、民生服务、信访稳定等重点工作,从法责划分、承担能力、职责界定等进行了认真探讨,为理清机构改革工作思路提供了可靠的实践依据。三是立足于深化,坚持破旧立新。将党政机构改革定位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中,通过调研找问题,通过探讨理思路,通过学习明措施,坚持破旧立新,深挖机构改革潜能,在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政治引领功能方面做文章。按照中央、省市委的统一部署,努力把深化党政机构改革的战略部署转化为我市依法行政、服务群众、推动经济发展的生动实践。
2018年第三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发言提纲
事业科 刘晓煜
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是党政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事业科,当前推进的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以及已完成试点的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均要服从于、服务于当前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这个重点任务,我个人认为,在协同推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党政机构改革中,事业单位改革应与党政机构改革相互配合,整体推进。
一是提前梳理事业单位职能职责,做好与主管部门新“三定”规定的有效衔接,提出改革意见,主管部门不管是否涉及整合撤并,各事业单位都要继续按原职责落实工作任务,确保不出现责任缺位、工作断档,实现党政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互促共进。
二是结合党政机构改革情况,合理整合、撤并“小、弱、散”事业单位,对设置过于分散、公益职能弱化、规模较小的事业单位,通过合并、撤销、合署办公等方式进行整合。
三是加大承担行政执法的事业单位整合力度,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在一个行业系统内,通过整合职能、合署办公等形式,尽量只保留一支执法队伍。
四是整合各系统内面对公民、企业服务的公益类事业单位,将农业、林业等下属事业单位较多,面对公民、企业等提供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进行整合,更好的体现其公益性质,提供更好的公益服务。
五是对公益类事业单位开展分类回头看。以是否创收、是否有经营性收入作为区分公益一类、二类的界限,在新的机构编制方案中明确公益类别,完善管理程序。
对如何服务好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的几点思考
市委编办监督检查科副科长 董俊杰
根据会议议程,结合科室职能职责,就“如何服务好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这个主题,作以下思考和发言。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直接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和治理能力的提升。作为编办系统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该从以下3个方面做好改革的服务工作。
一、继续抓好“线上线下”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控编减编工作,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和保障。
在认真执行《云南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和《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超编制超职数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督查通报》整改要求的基础上,自今年4月起在全市编办系统认真执行实名制系统数据季度报送工作。通过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和实际管理“线上线下”两个抓手齐抓共管,进一步巩固好、更新好、用好基础数据,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精细化水平,为机构改革做好服务工作。
二、充分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做好违反和拖延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纪律要求的宣传和对违纪行为的收集、督查和整治工作。一方面,科室上暂停对编制使用申请和科级领导职数使用审批工作,并利用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和QQ群等多媒体载体,加大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的纪律要求。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和违规问题约谈制度,扎实开展违规违纪行为预防教育和问题整改工作。综合运用审计、巡视(巡察)、专项督查、“12310”投诉举报等监督手段,制止违规违纪行为。同时,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对违反和拖延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的情况,严肃进行查处。
三、积极配合相关科室做好改革工作,探索建立全市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工作机制,对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事前事后”监管。为强化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合理配置机构编制资源,服务好机构改革工作,在今年内探索建立全市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工作机制。一方面,通过全面准确地了解掌握涉改部门改革前的机构运转、职能履行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等情况,为改革后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规范政务管理、严格依法行政、科学合理调整职责配置等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另一方面,在机构改革工作结束后,对涉改部门在执行“新三定”规定、履行部门职责、落实机构编制政策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收集、反馈和要求整改,确保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成效。对整改落实不力、不按“新三定”规定履行职责或者有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的,严格提请按《云南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相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提请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