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放管服”改革缩影
2017年以来,保山市“放管服”改革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落实改革政策“最后一公里”,政府职能加快转变,政府行政效能不断提升,营商创业环境持续改善。
合力初显 改革成效看得见
“一网”基本扎牢
保山市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核心,创新践行“互联网+”思维,实现清单管理全覆盖,打造便民服务“一张网”。按照全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梳理规范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并组织录入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事项管理系统,将分散于各级各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统一的信息汇聚、发布、展示,便于群众查阅和知晓。全市梳理行政职权、公共服务、内部审批3类政务服务事项并对应录入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事项管理系统,共梳理录入政务服务事项42291项,其中:行政职权事项录入行政许可2553项、行政给付173项、行政处罚28999项、行政确认1257项、行政征收307项、其他行政权力4259项,公共服务事项录入4367项,内部审批事项录入376项。二级以上办理深度事项10651项,达到省级要求的二级及以上办理深度事项占总事项(行政处罚事项未计入比例基数)40%以上的工作要求。目前,我市这张“网”已实现政府部门绝大部分权力事项“一网打尽”,为提供高效便民服务铺平了道路。(数据提供: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两线”初步理清
改善创业营商环境和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是提升“放管服”改革质量的两条主线,保山市紧紧围绕这两条主线,多举措并行推动改革,明确了改革核心、理顺了体制机制、圈定了审批范围、提高了审批效率,在简环节、放权力、转监管、强服务等方面取得新成效。
一是推动“证照”改革,为企业创业发展营造宽松便利的市场主体准入环境。“一照一码”、“五证合一”“两证整合”及“多证合一”改革稳步推进,截至12月底,全市共核发“多证合一”营业执照4585份,其中:企业1095户,个体工商户3490户;基本实现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自然人投资的企业实现“零见面”办理登记业务,法人企业登记实现“最多跑一次”;市场主体“出”“入”通道得到畅通。我市共将157项工商前置审批事项调整为后置审批事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精简率达87%。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有序推进;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效果初显。对1419户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限制办理登记手续,在拦截失信被执行人、限制评优、表彰、借贷、招投标等方面发挥了作用。
二是完善监管体系,为企业创业发展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环境。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级36个部门中已有28个部门实际开展了100余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了公开;探索分类分级监管。选取市安监局探索了“分类分级监管”改革;创新监管方式。结合行政综合执法改革,正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的联合监管手段,逐步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
三是提升服务能力,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高效便捷政务服务。服务场所得到改善。新建成了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体系;进驻服务中心事项不断完善。市级39个部门,500项事项,全市205个部门、2121项审批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为民服务的“集约效应”基本显现;服务措施不断创新。全面启动为民办事“一次办结”工作,10个部门(窗口)75项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互联网+政务服务”有效推动。“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试点工作稳步推进,4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应用试点全面启动,42355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入网”。
四是创新审批方式,为企业创业发展营造充满活力的市场投资空间。投资项目核准事项不断精简。95%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98%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取消核准改为网上备案。其他社会事业和旅游项目(部分)核准改为备案管理;项目核准前置条件不断压缩。对涉及十多个部门的二十多项核准前置精简为只保留规划选址、用地预审两项前置;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全面实施。投资审批事项、重大项目储备、政府投资三年滚动计划等全部做到在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平台受理、在线办理,限时办结、依法监管、全程监察”;投资项目审批时限不断压缩。审批和核准类投资项目办理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14个工作日,备案类项目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数据提供:市发展改革委、工商局、政务服务局)
“三力”正在激发
市场活力正在激发:截止12月底,全市共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118893户,较改革前增长58.12%;注册资本(金)1191.73亿元,较改革前增长251.25%。内资企业19092户,较改革前增长189.05%;注册资本(金)1027.06亿元,较改革前增长289.43%;其中,私营企业17115户,较改革前增长243.67%;注册资本(金)649.19亿元,较改革前增长249.66%。个体工商户96972户,较改革前增长44.98%;资金数额127.31亿元,较改革前增长131.00%;农民专业合作社2829户,较改革前增长66.51%;出资总额37.36亿元,较改革前增长82.79%;共有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33.07万人,较改革前增长57.99%。(数据提供:市工商局)
内生动力正在激发:2017年保山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24.9亿元,同比增长12.4%,超过省市下达的目标0.4 个百分点,增速全省排名并列第二,受到省商务厅的通报表扬;外贸进出口完成32018万美元,同比增长21.69%,超过省政府下达目标11.69个百分点,超过市政府下达目标6.69个百分点,在连续3年未完成任务的情况下突破发展,增速全省排名第三;支撑GDP的4项指标中,批发业增长14.5%,超任务0.5个百分点; 零售业增长15.2%,超任务0.2个百分点; 住宿业增长15.8%,超任务0.8 个百分点; 餐饮业增长17.2,超任务0.2个百分点,4项指标圆满完成支撑GDP0.8个点的目标,完成实际利用外资1135 万美元,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保山1000 万美元的目标任务。(数据提供:市商务局)
改革推力正在激发:一是审批项目大副精简。按照省政府审改办印发的《云南省许可通用目录》,结合保山实际,对部门常年未收到报件或未实施过审批的“僵尸条款”事项、既不是准入审批也不是终结许可的“中间环节”事项、仅作为上级或下级实施许可要件的“初审”“复核”类“权责不等”事项、法律法规未明确直接由州市级实施的“依据缺失”事项均进行了精简调整,形成了《保山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实施目录》为116项,实现精简率近80%。二是权责清单更加规范。自2015年完成《权责清单》编制工作以来,我市已进行了4轮完善调整,目前,我市公布实施的行政职权事项5787项(对应的责任事项46372项,追责情形44695项),清单实施范围涵盖了市县乡三级,从项目设置到要素配置更趋科学合理。三是中介服务得到规范。编制出台了涉及22个政府部门100项行政许可项目的172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对中介服务从事项设置到第三方提供服务进行了全方位监管。四是随机抽查事项实现全覆盖。出台了涉及36个部门351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目前随机抽查事项已实现全覆盖。五是收费制度改革及职业资格改革取得新突破。出台了行政事业收费保山实施目录、政府性基金项目保山实施清单。职业资格许可认定改革正按照上级部门部署要求有序推进。六是省政府“放管服”10条措施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我市将省政府“放管服”改革10条措施分解为23条,由34个政府部门负责落实,工作进展顺利。七是“减证便民”专项行动顺利完成。证明材料清单待省政府审改办审核后统一公布实施。八是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扶持创业就业、扶持民营经济、扶持小微企业等方面工作,各有关部门均已出台了相应政策,正不断深入推进。(数据提供:市编办)
基层发力 改革纵深有起色
隆阳区“三变”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转变管理体制,“宽进严管”带动创业就业。全区精简行政审批事项167项,工商前置审批事项精简87%,有效助推全区各类市场主体“井喷式”增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覆盖全区各领域的522项随机抽查事项,1367名执法人员和41958个监管对象。二是革除寻租空间,“一目录一清单”激发社会活力。对与审批相伴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以是否需要申请人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编制相应材料为标准,在全市率先实现中介服务事项“一目录、一清单”管理,于2016年4月在全省率先开通投资审批网上中介超市,截止目前,在隆阳辖区79家中介机构入驻中介超市,全国各地2517个中介机构均可参加隆阳区投资审批中介服务的公开竞选,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现象基本消除。三是转变服务模式,“代办联网”对接群众需求。成立了区、乡、村三级为民服务中心(站),组建了2585名村组代办员队伍,全区8085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网上服务大厅,可通过网上受理办理的事项比例达90.12%,将17个部门的98项审批、服务事项纳入“一次办结”试点范畴。
龙陵县“三落实”纵深推进“放管服”工作。一是降门槛,深化简政放权落实到位。做好《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精简工作,重点保留实施169项行政审批,对暂不纳入目录管理的事项要求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变相审批”;梳理规范证明材料,梳理出村(社区)保留证明材料211项。进一步规范群众办事要素材料。二是促规范,优化精准服务落实到位。稳步开展“一次办结”。对涉及多部门、多层级的关联办理事项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通过“网上受理+现场办结”和“现场受理+快递送达”的方式,实现让群众和企业办事“一次办结”;规范运行投资项目集中审批“中介超市”。通过并联审批窗口,统一受理和分别分发至相关部门的工作原则,开展审查、审批工作,实现了一窗受理,解决了项目业主多头跑、反复跑的问题。三是优环境,放管结合落实到位。制定出台龙陵县投资项目负面清单,清单分限制类和淘汰类,涉及十八个门类,共618项,做到“法无禁止皆可为”。有力助推龙陵县重点项目建设,推动龙陵园区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缔造龙陵速度。2017年龙陵工业园区被认定为省级高级技术产业开发区,实现总产值76.1亿元,同比增长13%。
昌宁县“五抓实”纵深推进“放管服”工作。一是抓实工作机制,改革推进更加强劲有力。成立了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督查机制,以高位推动的态势深化“放管服”开展;认真开展“放管服”改革“季报告、季分析、季研判”,使改革工作“一盘棋”稳步推进。二是抓实清单管理,放权更加科学协调。编制公布行政职权7396项、公共服务事项730项、内部审批事项44项,权力的“笼子”越扎越紧,政府的权责边界愈加清晰。三是抓实随机监管,监管更加高效规范。在全市各县(市、区)率先出台了《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指导细则》,增强政策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充分运用联合监管、分类分级监管等创新监管模式,大幅提高监管效率和能力,节约了行政成本;加强重点领域监管,2017年来对食品安全领域抽查106批次,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共263件,挽回经济损失51.92万元。扎实做好涉企信息归集,构建“一处受罚、处处受限”的态势,年内拦截失信被执行人4人次。四是抓实“互联网+”建设,服务更加优质便捷。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将全县各级各部门实施的7394项政务服务事项录入政务服务平台。大力推广网上办事,对纳入政务服务平台的事项,确保40%以上事项办理深度达二级以上,支持网上咨询、预约、受理等。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清理出乡(镇)、村(社区)各类证明材料304项,实行清单管理,整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乱象。五是抓实重点领域改革,营商环境更加优化。实施“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目前全县共发出“一照一码”营业执照7191份,“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持照率为46.62%。开展“减税降费”降低企业成本,公布了《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实施清单》、《县级定价项目清单》各29项、16项,深化收费清理政策落实,对11个部门2015年来取消或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收费清理落实到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数据提供:隆阳区委编办、龙陵县委编办、昌宁县委编办)
部门创新 改革触角再延伸
保山市公安局扩平台、举新措、提服务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
扩平台,着力更准。一是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行 “一次性告知、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模式,实行领导前台值班、值日警官导办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确保公安部门所涉及的办理个人事项实现“一网打尽”。二是大力推广应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将民警服务群众的时间增长、空间扩大;让人力变成数据,让八小时延长至全天候。通过宣传推广、强化应用、技术保障,有效推动平台的发展,实现了群众办理车管业务“只跑一次或者一次不跑”。现已注册互联网平台用户19万余个,办理各项交管业务90余万笔。三是大力推进科技信息化应用,实现音视频网络监管车驾管业务。通过“车驾管综合监管系统”,对各项车驾管业务工作进行全程电子化监管。四是推行考生自助签到候考。由考生凭身份证自助签到候考,实现候考区智能化封闭管理。通过身份证信息读取等技术手段,在候考区入口自动确认考生身份,实现约考、缴费等信息网上提前审核、签到自动比对。五是推行考试过程档案电子化,采用考试员密钥认证签名、考生考试后电子签名和领证前手写签名等方式确认考试成绩。六是实现驾驶人考试100%自主预约和随机安排考试,驾驶人考试全程音视频监管,确保考试公开、公正、透明。
举新措,改革更实。民爆行业监管举新措,释放市场活力。一是以“减权优权”为目标,激活市场,推动放权新成效。制定出台实施方案,打破垄断格局,引入竞争机制,最大限度活跃民爆市场,培育龙头企业,为服务全市社会经济发展、重点工程建设打下坚实基础;二是以“高效监管”为目标,放管结合,打造监管新模式。规范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责任,科学规划布局,降低危险源,重点库房视频监控全覆盖,实现运用“监控可视化”,高科技全程监管,管严管死末端环节。旅游市场监管举新措,打造旅游新名片。一是强化措施落实,提升管理水平。强化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行业治安管理,加强景区景点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加大视频监控投入力度,确保重点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无死角;二是抓住整治重点,筑牢安全屏障。汇同相关部门,重点对对“吃、住、消、乐、购”等六环节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开展大排查大整治,针对旅游投诉,发现一起跟踪问效一起,能打击查处的坚决打击查处,办理的“6.02”强迫交易案和“6.07”云南省首例黑导游案,被国家旅游局列为全国典型案例。三是加强涉旅舆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公安微信公众号宣传报道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情况,打造保山旅游正面新形象。案件纠纷调解举新措,共建平安农村。一是组建队伍,推动矛盾纠纷调处专业化。形成初级矛盾纠纷调处队、村级矛盾调处队、镇级矛盾纠纷调处队三级队伍,多元化、多层次调解队伍确保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健全机制,推动矛盾纠纷调处规范化。实行定期排查报告机制,及时掌握本社区(村)重点矛盾纠纷情况,建立重点家庭监管机制,详细掌握关注家庭成员关系和邻里关系,建立矛盾纠纷调处激励机制,实行“综合补助”和“以案定补”相结合的方式,调动各级调解员调处工作的积极性;三是抓实工作,推动矛盾纠纷调处实效化。抓实技能培训,增强调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抓实回访环节,防止问题反复和矛盾激化,抓实督导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个人,落到实处。
提服务,效果更好。一是转观念,提升服务惠民生。把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不让办事群众跑或者只跑一次”为公安服务理念,公布4项服务承诺及15条便民利民服务新举措,主要涉及公安治安、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等部门,在放宽条件、精简申报材料、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等环节均有创新。二是降成本,提升服务惠民生。首创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新模式,对两辆车发生的财产损失交通事故,每车损失在5000元以内且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证齐全有效的,当事人可选择“云南省交通事故自主处理”微信公共平台,实施在线快处快赔,兑付事故赔偿金700余万元,为当事人节约成本100万余元。三是健体制,提升服务惠民生。从“放管服”改革的大局出发,健全完善服务管理体制,构建形成了“公平公正、管理科学、充满活力、安全有序”的服务管理模式;拓展便民服务渠道,实施工作日延时服务,做到来办事不下班,实施双休日轮值服务,做到来办事就在岗,实施预约上门服务,做到行动不便就上门,真正实现便民利民。(数据提供: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