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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职责认定清单

来源:市委编办机关科 发布时间:2022-12-07 18:54 浏览次数: 【字体:

序号职责事项
1认真贯彻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2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中党组织的设置、活动方式。
3负责全市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全市发展党员的计划和措施。
4组织开展新时代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和党建理论的研究,提出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的意见建议。
5研究并提出县(市、区)领导班子和市委、市政府机关各部委办局处级及其他列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
6负责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
7负责市管干部的宏观管理及考察、任免、工资、调动、待遇、退休审批手续。
8协助省委组织部办理对省管干部的考察、任免、调动、工资、待遇、退休报批手续。
9宏观指导市直各部门科级干部的选配工作。
10研究制定加强全市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办法和意见。
11综合管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后备干部的工作。
12承办挂职干部的选派和管理工作。
13宏观指导并参与全市组织工作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市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法规。
14负责全市组织和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及时向市委反映重要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15宏观管理人才工作,负责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16综合全市贯彻人才工作政策情况,对人才队伍的基本状况进行调研。
17负责协调和宏观指导全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制定。
18协调指导全市人才工作机构资源整合、任务分解等工作。
19负责指导并做好全市人才统计、分析和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20指导全市人才信息库的建设。
21协调和宏观指导全市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
22负责对市管干部、全市公务员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受理并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的领导干部方面的问题,督办和直接办理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纪律的案件。
23负责办理特定岗位国家工作人员因公(私)出国(境)的备案、审批工作。
24宏观管理全市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25完成上级组织部门的点名调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乡科级以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26协调、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的干部教育工作,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
27指导全市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工作。
28统一管理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培训、退休等事务。
29研究拟订全市公务员管理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公务员对外合作交流、申诉控告等工作。
30围绕各时期组织工作的重点,不断研究和探索新时期加强全市党员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新途径。
31宏观指导全市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32负责做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市级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人事档案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一33负责指导并做好全市干部(公务员)和党内的统计、分析及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
34负责对全市组织系统信息的业务指导和信息的综合传递及督查工作,主办《保山组工信息》。
十二35统一管理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保山市委老干部局。
十三36完成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