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职责认定清单
序号 | 职责事项 | |
一 | 1 | 统一组织、规划、部署直属党组织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
二 | 2 | 指导直属党组织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
三 | 3 | 指导直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
四 | 4 | 对直属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市委报告。 |
五 | 5 | 督促指导直属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党员和党务干部培训。 |
六 | 6 | 督促指导直属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直属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
七 | 7 | 了解掌握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直属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
八 | 8 | |
9 | ||
10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