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编办抓实“三项改革”耕好 市域社会治理“责任田”
近年来,市委编办紧紧围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部署要求,立足职能职责,切实抓好相关工作。
一是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优保障”。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印发了文化市场、农业、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5个领域改革实施方案,解决5个领域体制不完善、权责不清晰、能力不适应、多头重复执法、执法不到位等矛盾。目前,完成5个领域执法机构的整合组建,并对市、县两级执法队伍人员、编制进行“双锁定”,实现集中办公、集中执法,基本构建起统一、权威、高效的执法体系。
二是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试点”。2020年申报将隆阳区板桥镇被列入全省10个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之一,制定印发了《隆阳区板桥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从行政管理“放权”、机构管理“放优”、人事管理“放宽”、财政管理“放活”、社会管理“放实”五大方面协同推进改革。目前,将区直部门承担的121项行政职权赋予板桥镇行使;精简调整板桥镇机构设置为“5办、1局,5中心、1队、1所”;落实空编率不突破10%的红线,建立了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
三是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强基层”。制定印发了《保山市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任务清单的通知》,每个县(市、区)选择1—2个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先行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目前,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等依法赋予镇(街道),明确镇(街道)为权力实施主体;乡镇(街道)统一组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将公安、税务、民政等部门部分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类事项集中进驻统一管理,基本实现“一窗口办理”;乡镇统一组建综合执法中心,探索整合公共卫生、动物防疫等执法队伍和现有执法力量,以镇(街道)名义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基本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